
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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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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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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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感谢党的好政策,感谢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给予我们法律援助,衷心感谢每一名为民热心服务的检察官。”日前,海原县九彩乡老人马某某的4名未成年孙子得到司法救助后,马某某激动地说。
近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对其妻子造成伤害,致其住院治疗,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。此案导致其4位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,且身心受到伤害。经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调查核实,案发后,被害人因伤一直住在其娘家,且大额治疗费用均由娘家垫付,目前已无能力抚养子女。几个孩子现由其爷爷奶奶照顾,且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,并常年患病,无力抚养。
因被害人的子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其家属送达《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告知书》。随后,被害人家属前往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,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后,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给予其未成年子女1万元的救助金。
今年以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和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切实做到依法履行检察职责,做到公正司法、服务人民。
目前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11件,对14名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,涉及到建档立卡贫困户4人、未成年人9人,共发放救助资金10.3万元。